福建省启动2026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申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的通知》,面向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出新一轮科技创新服务补助计划。补助重点包括产品检验检测、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等环节,助力企业加快研发进程。
一、申报对象
此次补助对象为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市)注册、依法经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需于2025年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规定的入库登记。申请企业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科研项目申报“黑名单”且处罚期未满,也不得存在未结题的省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二、补助范围
科技创新券可用于支付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从国内专业机构采购的技术创新服务费用,主要包括:
- 技术开发、转让与许可:企业向高校或科研院所购买并应用于研发的技术服务,需签订并登记技术合同,合同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 产品检验检测:针对新产品在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所开展的性能测试、指标分析等检测项目。
所有申请的费用支出应发生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包含发票开具、付款及合同登记时间。
三、补助额度
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服务费用的50%,其中省级资金承担不超过30%,地方财政可配套不超过20%。
每家企业年度补助上限为20万元,且申报总费用需达到1万元以上。省级部分不得超过12万元,地方配套补助上限为8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需在线提交《福建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资金申请表》,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 服务采购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 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合同及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 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费用清单;
-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所提交材料中,服务提供方需与发票开具方一致,服务内容与票据记载内容需相符。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与审核流程
企业需通过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流程包括登录账号、选择申报代码、填写申请表并上传附件。
各设区市科技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需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并对每一项费用作出合规性判断。
2026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专项资金将依据《福建省科技创新券补助管理细则》分配至各地,地方在预算限额内确定省级与地方配套资金比例,经备案后及时发放至企业。
七、联系方式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 福州市:0591-83300571
- 漳州市:0596-7092575
- 泉州市:0595-22572138
- 三明市:0598-8592253
- 莆田市:0594-2655395
- 南平市:0599-8833985
- 龙岩市:0597-2323934
- 宁德市:0593-2093099
- 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3108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0591-87304750、8780180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