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科技创新券补助政策启动,最高补贴可达20万元

2026-01-22 18: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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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科技创新券补助政策启动,最高补贴可达20万元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的通知》,明确本年度创新券申请相关事项。补助范围覆盖包括产品检验检测在内的多项科技创新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一、补助面向对象

2026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面向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市)依法登记、且在2025年已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的企业。申报企业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得被列入项目管理信用“黑名单”且处罚期未满,同时还应无未结题的省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二、补助覆盖范围

补助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向境内科技服务机构采购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与技术许可: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的技术合作,需签订合同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合同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 产品检验检测: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产品性能测试、关键指标检测等服务。

所有补助费用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并包括服务合同签订、发票开具及款项支付等时间。

三、补助额度说明

创新券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0%,其中省级补助比例不超过30%,地方财政可按政策补足剩余20%。每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最低申请门槛为1万元。

省级补助资金上限为12万元,地方配套补助不超过8万元。

四、所需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需在线填写《福建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资金申请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 服务购买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及付款凭证;
  • 技术开发、转让或许可合同及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 产品检测报告与费用结算明细;
  •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所有材料中服务提供方、产品生产方应与申请单位一致,票据信息与服务内容必须相符。

五、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逾期系统将不再接受申请。

六、申报与审核流程

企业可通过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访问地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完成线上申报,按发票开具时间逐笔填报,确保信息一致。

各设区市科技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需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2026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专项资金将根据《福建省科技创新券补助管理细则》分配至各地,地方财政在预算范围内确定补助金额并备案,及时发放至企业账户。

七、咨询服务热线

企业如需咨询相关申报事宜,可拨打以下电话:

  • 福州市:0591-83300571
  • 漳州市:0596-7092575
  • 泉州市:0595-22572138
  • 三明市:0598-8592253
  • 莆田市:0594-2655395
  • 南平市:0599-8833985
  • 龙岩市:0597-2323934
  • 宁德市:0593-2093099
  • 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3108
  • 福建省科技厅:0591-87304750、8780180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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