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启动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

2026-01-05 02: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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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启动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通知,部署开展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相关工作。此次工作遵循“需求牵引、系统推进、开放合作、持续完善”的原则,旨在明确碳足迹核算标准,健全管理体系,推动标准、背景数据、监测计量和认证评价等建设,促进国内碳足迹规则、标准与数据实现国际互认,为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按照规划,至2026年底,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和评价认证机制将基本建立,行业背景数据体系逐步完善,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成型。同时,核算规则、认证标准、背景数据及合格评定等将逐步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本项工作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市场销售、额定能量大于2千瓦时的动力电池产品。

2026年底前为试运行阶段,企业可对典型产品进行碳足迹申报;2027年起,申报将进入常态化阶段,覆盖企业所有产品型号。

关于开展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通装函〔2025〕551号

各动力电池包生产及进口企业、各相关核查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落实《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体系,支持产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明确核算规则,推动标准规范、背景数据、监测计量及评价认证等协同建设。通过系统推进,逐步实现我国动力电池碳足迹规则、标准与数据在国际间的互认互信,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到2026年底,动力电池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和评价认证机制将基本形成,背景数据体系基本完备,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核算规则、认证标准、背景数据及合格评定等将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

二、申报范围与要求

(一)申报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额定能量超过2千瓦时的动力电池产品。动力电池的定义依据国家标准GB/T 19596《电动汽车术语》。

(二)申报主体

动力电池包的生产企业(包括动力电池包进口商及自行组装电池包的车辆制造商)是申报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相关单位应向生产企业提供符合标准的文件与数据。

(三)申报流程

  • 注册信息平台账号。企业需在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信息平台注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材料以获取账号。
  • 填报数据质量控制措施。企业登录信息平台,填写质量控制措施并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 填写碳足迹活动数据。依据碳足迹核算规则,企业需如实填报产品信息及活动数据。同一型号产品若在相同场地生产,仅需填报一次,特殊情形除外。
  • 开展碳足迹核算。企业参照《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汽车动力电池》及配套指南,进行碳足迹计算,并上传结果。
  • 上传第三方核查报告。企业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核算结果进行核证,并上传核查报告至信息平台。

(四)工作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申报试运行阶段,动力电池生产企业需完成不少于5款典型电池产品的碳足迹申报,覆盖所有化学体系。第三方核查机构需配合开展数据核证并提交报告。

2027年1月1日起进入常态化申报阶段,凡属于申报范围的电池产品,相关企业及第三方机构须按要求进行核算、核查并上传报告。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负责申报工作的统筹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数据基础

鼓励各类主体通过信息平台共享因子数据资源,完善行业背景数据库。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建立数据审核机制,对符合标准的因子数据进行标识并纳入数据库。同时,探索背景数据商业化机制,推动“用数付费”制度,建立数据采集与更新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能力建设

鼓励车企及电池企业构建数字化碳管理平台,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精准管理。支持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体系,将碳足迹纳入采购评估,带动上下游企业推进低碳生产。

培育专业的碳足迹核算与核查服务机构,提升行业在碳管理方面的专业化水平。

(三)完善管理机制

推动以碳足迹为导向的低碳产品评价与核查体系,将碳足迹纳入汽车促消费政策、公务用车采购标准以及零碳工厂、工业园区等评估体系。

鼓励地方探索与产品碳足迹挂钩的政策工具,推动形成创新激励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总结申报工作经验,为汽车领域其他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加大低碳技术和产品宣传力度,推动市场应用。推广中国碳足迹优秀案例,借助多边交流机制,加强国际规则对接。

四、保障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相关部门统筹管理动力电池碳足迹核算、核证与申报全过程,强化监督与数据溯源核验,完善数据质量计量保障机制。

制定碳足迹相关配套政策,推动标准法规、财税金融、试点示范等方面的协同。

生产企业需切实履行碳管理主体责任,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第三方核查机构应规范开展核证工作,强化能力建设。

组建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专家委员会,围绕碳足迹管理、国际碳贸易政策等开展研究,提供决策支持。

开展碳足迹报告及行业因子数据的审核评议工作,加强对企业与行业的指导,完善碳管理体系,推动产业链绿色发展。

完善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规范,探索建立数据库认证制度,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互信机制,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有序流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12月30日

原标题:工信部启动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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