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锡东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完成回购,因污水处理费未能达标

2026-02-25 03: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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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锡东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完成回购,因污水处理费未能达标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无锡市锡山荷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山荷泰”)与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锡山经开区管委会”)指定的无锡云隆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云隆”)已签署《锡东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回购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无锡云隆将履行《锡东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终止协议》中约定的回购义务,即以人民币15,818.71万元的总价款,向锡山荷泰收购该项目相关资产。截至公告披露日,锡山荷泰已收到第一笔交易价款,金额为11,620万元。

项目因污水处理费未达预期而触发回购条款

此次回购事项源于金科环境在锡东地区实施的工业污水处理项目,该项目因污水处理费未能满足连续三个月的正常运营与投资回报要求,触发了2023年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中所规定的回购条件。2025年12月,相关方正式签署《锡东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终止协议》,明确特许经营权于2025年3月31日正式终止。

该项目自2023年9月启动,由金科环境控股子公司无锡市锡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联合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与锡山经开区管委会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由联合体注册成立的锡山荷泰负责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

根据协议约定,若项目公司连续三个月未能通过污水处理费维持正常运营和投资收益,或连续三年处理水量未达到基本水量标准,锡山经开区管委会有权指定单位实施回购。

公司回应:回购不影响经营,有助优化资产结构

金科环境在公告中表示,本次特许经营权的终止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各方责任明确,回购义务顺利履行。公司强调,此次事项不会对整体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日常运营构成干扰。

无锡云隆完成项目回购后,金科环境将回笼部分投资资金,剥离低效资产,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运营质量,并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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