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排污权试点方案落地

2026-01-05 05:28:15
关注

长三角区域排污权试点方案落地

近日,由浙江省主导起草的《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行动方案》已由长三角一市三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合发布,此举标志着未来深化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构建统一排污权市场具备了明确的实施路径。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响应国家有关生态环境治理的指示精神,结合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持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取得了一系列制度与实践成果。先后出台试点实施方案、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有偿使用定价机制及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等多项配套制度。2024年6月6日,在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成果发布活动上,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和安徽广德四地率先开展全国首例跨省域排污权交易,标志着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正式上线。

根据《行动方案》设定的目标与任务,未来长三角各省市将进一步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持续优化交易平台功能,探索管理机制创新,推动排污权要素在区域内部高效流通。重点排污项目获取排污权的路径将更加多样化,有助于推动统一排污权市场的建设,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提升及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优化。同时,也将形成一批制度创新与实践案例,为全国排污权市场体系建设及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长三角经验。

来源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原标题:沪苏浙皖联合制定《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行动方案》

您觉得本篇内容如何
评分

评论

您需要登录才可以回复|注册

提交评论

广告
提取码
复制提取码
点击跳转至百度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