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推“一单一库”管理新规 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拟通过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推动制度统一与规范化,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当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上述征求意见稿,并已通过多种渠道开放公众意见征集。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意见反馈:
- 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网(网址:www.samr.gov.cn),通过“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交意见。
- 发送电子邮件至 cmaps@caiq.org.cn,邮件主题需注明相关公告名称。
-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意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邮编:100088),信封上需注明公告名称。
附件包括: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 该公告的起草说明
“一单一库”管理的核心内容
本次新规旨在实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的清单化与项目库的规范化,通过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统称“一单一库”),提升资质认定工作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可通过访问 cma.caqit.org.cn 查询。
严格依据“一单一库”执行资质认定
市场监管部门须严格按照“一单一库”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此前已取得未列入“一单一库”的检验检测能力项目的机构,其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后将不再延续。
此外,采购招标或委托方不得将“一单一库”以外的检验检测能力项目作为资格条件。
规范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使用
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业务范围内申请资质认定,并依法使用资质认定证书及CMA标志。对于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不得在报告中使用CMA标志。
未纳入能力项目库的检验检测项目,可基于能力具备、风险可控、用户自愿的原则提供服务,但出具的报告不得标注资质认定标志。
完善监管与协调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将建立“一单一库”的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标准的变化及时调整内容。同时,推动“沙盒监管”制度试点,支持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通过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和跨部门协同机制,减少重复评价,提高监管效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与此前规定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目录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动态管理工作规范
“一单一库”管理实施背景与必要性
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5.3万家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现行制度已实施近40年,广泛应用于行业之中。但近年来,制度在统一性、规范性和市场适应性方面暴露出不足。
“一单一库”管理的推行,有助于实现依法行政,提升资质认定工作的标准化水平,同时优化机构业务申请流程。
此外,构建全国统一的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也需通过统一的市场准入机制予以保障。
新规还考虑到了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鼓励在缺乏统一标准前提下,通过沙盒监管机制推动检验检测能力的创新发展。
起草过程
该政策草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多方意见,包括实地调研、专家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
- 调研范围覆盖河北、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的检验检测机构与监管部门。
- 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重点讨论资质认定实施范围、能力项目库及动态调整机制。
- 征求总局各司局、相关单位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共收到237条反馈,其中125条被采纳。
主要内容概览
- 明确“一单一库”管理范围,涵盖资质认定事项清单和能力项目库。
-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清单库执行资质认定,兼顾政策平稳过渡。
- 规范CMA证书及标志的使用条件和范围。
- 推动资质认定管理制度动态更新,并在新兴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
动态管理与沙盒监管机制
能力项目库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并委托中国质检院资质认定评审中心负责日常维护。专家团队将协助技术审核。
项目库标准须为现行有效,并符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经市场监管总局审定的其他规范。
动态调整机制包括申请、专家评审和审核发布三个环节,确保项目库内容与行业发展同步。
“沙盒监管”机制则为前沿领域检验检测能力提供试验性制度支持,具体实施细则将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