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公众更全面地理解政策内容与实施方向,现对相关要点进行简要说明。
为何出台此份通知?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市场持续扩大,锂离子电池的使用量也显著增长。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工信部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的构建。
此前,各地依据《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及其实务操作细则,初步建立了覆盖广泛的回收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国已设立超过五千个锂电池回收暂存点和服务网点,覆盖约60%的县级行政区,重点销售地区基本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
为进一步优化网络布局、降低运营成本,并充分利用供销系统现有资源,工信部联合供销合作总社出台了这份通知,旨在整合全国4万余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600多个区域分拣中心的资源,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如中再生在回收利用中发挥更大作用。
通知制定过程中有哪些重点步骤?
在起草《通知》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举措:首先,系统梳理当前锂电池回收体系的建设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多次组织专家和重点企业座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初步文本。
其次,通过书面形式向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班办公室、地方工信部门、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征集反馈意见。最后,在充分采纳意见的基础上,对文本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于2026年3月28日正式印发。
通知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
《通知》围绕资源整合、龙头引领、数字化支持与协同机制等方向,提出了多项具体部署。
- 整合供销体系资源:鼓励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锂电池生产企业与供销系统的再生资源企业合作,共建或委托建设回收网点,提升回收与存储效率。
- 推动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支持中再生等企业规划回收网络,升级分拣中心和拆解设施,提高电池回收利用能力;同时推动多种回收模式,如“以旧换新”、上门回收和线上预约。
- 推动数字化监测:鼓励利用中再生的数字化平台,实现锂电池流向信息的实时上传与追踪,确保回收链条透明规范。
- 强化协同与保障机制:要求各地依托供销系统优势,完善地方回收体系,推广成功经验,并加强宣传引导。
-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要求加强部门间对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解决问题、交流经验。
- 加强监管与调度:工信部将联合供销合作总社定期对体系建设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度。
通过上述措施,政策旨在构建更加高效、规范和可持续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