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食品新规,13类食品纳入禁售清单
2024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直播电商中食品安全问题作出明确规范。该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全面实施,旨在整治直播带货中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乱象。
随着电商直播的快速发展,食品类商品已成为主播们重点推广的产品之一,为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的选购渠道。然而,直播带货过程中也暴露出虚假宣传、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兜售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一系列问题。部分消费者戏称,主播“一张嘴,啥话都敢说”,反映出行业监管亟需加强。
更有部分直播平台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或保健品,夸大宣传其功效,甚至销售含毒食品。一些老年消费者出于保健需求,被误导购买了所谓的“健康产品”,结果非但无益,反而引发健康隐患。在维权过程中,他们还面临退货难、投诉难等困境,令不少消费者深感无奈。
为应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门组织起草了《规定》。
新规六大核心内容
《规定》从监管范围、平台责任、主体区分、禁止性要求、监管强化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规范。
首先,《规定》明确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主体、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等全部纳入监管体系,确保全链条责任落实。
其次,平台被要求建立健全审查登记、人员培训、风险防控等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构建“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
再次,《规定》根据不同的直播运营形式,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需公示相关许可信息,并对供货资质进行审查;对于非食品经营者,则要求建立严格的选品机制。
第四,《规定》细化了13类不得通过直播方式销售的食品清单,为直播电商划定明确的“负面清单”边界。凡属清单范围内的食品,无论何种形式,均不得在直播中销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介绍,13类禁售食品包括:以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病死或未经检疫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等。
第五,《规定》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明确将直播食品销售纳入日常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并将技术监测记录纳入行政处罚的电子证据体系。
第六,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要求平台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通道,确保消费者诉求得到及时响应。
阶梯式处罚机制强化执法力度
新规在处罚机制上采用阶梯式设计,针对不同违规情形设定了相应处罚措施。
- 对于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核、信息报告等义务的,依照《食品安全法》予以罚款。
- 对违反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及行为规范等规定的经营者,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者,将处以1万至10万元的罚款。
- 若“店播”类经营者未建立管理制度或未查验资质,将依照《食品安全法》予以处罚。
- 若未按规定公示许可信息,将依据《电子商务法》实施处罚。
此外,《规定》还赋予平台更大的处置权限,可根据自身规则对违规主播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措施,从准入层面提升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