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布重点行业碳市场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2025年12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国资委以及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了《四川省发电、水泥、钢铁、铝冶炼行业碳市场能力提升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探索“一行一策”的实施路径,以系统性提升重点行业在碳市场中的参与能力。
为何聚焦行业制定碳市场能力提升方案?
碳市场作为推动绿色转型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持续拓展碳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与方式,并计划到2035年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体系。2025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标志着碳市场扩围迈出关键一步。
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四川省自碳市场启动以来,实现了连续三年100%清缴履约,累计交易碳排放配额超过2000万吨,交易总额突破14亿元。为适应碳市场扩围带来的新要求,亟需根据各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提升企业碳排放核算、碳资产管理水平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能力。
重点行业碳市场能力建设有何基础与经验?
早在2022年,四川省就已启动碳市场能力建设行动。当时由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四川省碳市场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以数据质量管理为核心,推动各参与主体全面增强碳市场参与能力。
- 组织多层次碳市场能力建设活动,围绕碳市场运行机制、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系统操作等开展培训,提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重点排放单位的参与意识。
- 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规范排放数据控制方案,提升计量器具的合规性与记录报表的标准化水平。
- 构建碳市场履约监管机制,探索“一企一策”模式,组织专家开展现场问题诊断与技术帮扶,提升企业履约能力。
碳市场能力提升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围绕“数据质量管理、配额清缴履约、履约成本控制、资产开发转化”四大目标,推动发电、水泥、钢铁、铝冶炼等行业全面提升碳市场参与能力,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支撑。
到2027年,重点行业碳市场制度体系和规范指引将更加完善,碳排放管理人才队伍规模和质量实现提升,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全链条管理的自动化与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同时,排放核算关键参数存证、核算与核查能力全面强化,配额履约率维持高位,单位产品碳排放持续下降,行业绿色化与低碳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碳市场能力提升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实施方案》从碳市场运行的全生命周期出发,围绕计量、检测、统计、核算、报告、交易、履约、监管等环节,提出了八个能力提升行动,共计21项具体举措,并针对不同行业设定了专栏式要求。
在计量方面,强调推进计量器具的升级与改造,提升分项计量的准确性与智能化水平。同时,要求加强计量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满足碳市场对精细化计量管理的需求。
在履约方面,鼓励企业开展配额盈缺分析与预测,研究优化履约策略,推动自愿减排量抵消机制,控制碳排放履约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碳效竞争力。
不同主体如何参与碳市场能力建设?
碳市场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政府管理部门多方协作。
- 重点排放单位需发挥主体作用,探索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一企一策”路径,健全内部碳管理机制,加快提升碳资产管理能力。
- 技术服务机构应聚焦企业在计量、监测、核算与履约等方面的需求,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探索碳资产委托管理等新模式。
- 政府管理部门应强化统筹协调能力,提升执法监管水平,特别是在数据质量控制、月度存证、年度报告审核等关键环节。
近期碳市场能力建设的重心是什么?
当前,碳市场能力建设的重点在于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实。
- 把握“十五五”规划契机,将碳市场能力建设融入美丽四川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及制造业发展等战略规划。
- 分行业、分层次推进碳市场能力建设,提升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的碳资产管理意识。
- 利用政策“窗口期”,推动重点行业修订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规范计量、记录、月度存证等行为,夯实碳市场数据质量基础。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四川省发电、水泥、钢铁、铝冶炼行业碳市场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
为积极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指导我省发电、水泥、钢铁、铝冶炼等行业提升碳市场能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及《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碳市场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四川省发电、水泥、钢铁、铝冶炼行业碳市场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发电、水泥、钢铁、铝冶炼行业碳市场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