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填报工作正式启动
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近日发布通知,2025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的填报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保障相关单位高效、规范完成数据填报流程,本文汇总了关键时间节点、填报范围及注意事项,供企业与主管部门参考。
统计调查对象范围
本次统计工作涵盖五类排放源类型,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各类排放源需根据具体分类按时提交数据,确保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
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根据安排,各相关主体需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 工业源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需在2026年2月6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
- 储油库: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 生态环境部门职责:
- 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调查对象名录库的更新调整;
- 工业源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数据审核及首报须在2026年3月6日前完成,并同步提交技术分析报告;
- 储油库数据审核与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 生活源与移动源数据审核及报送应在2026年7月17日前完成;
- 最终年度总结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需于2026年8月24日前提交。
数据填报系统使用说明
排放源相关单位可通过“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填报。系统账号及初始密码由区县生态环境部门统一下发。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则通过专网登录,履行数据审核与管理职责。
填报注意事项
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相关单位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 数据真实性:严禁虚报、瞒报行为。若数据出现异常波动,需在表格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原因。
- 数据一致性:确保填报数据与“排污许可”“无废四川”等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 单位换算:注意计量单位的统一,避免因单位错误引发数据偏差。
- 系统操作:在填写过程中建议定期保存,以防止因页面刷新或关闭导致数据丢失。
- 账号安全:应指定专人管理填报账号并定期修改密码,确保系统访问与数据的安全性。如遇密码遗忘,可联系生态环境部门协助重置。
相关资料获取方式
为支持统计工作,相关技术资料可通过系统内嵌功能或外部平台获取,主要包括:
- 排放源统计报表制度与技术规范;
- 采用产排污系数法(含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的相关方法;
- 所有计算系数均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本年度统计工作是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确保数据填报质量,为环境治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