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未入选名单园区仍可参与零碳园区建设

2026-01-05 07: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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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未入选名单园区仍可参与零碳园区建设

12月3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出席并主持会议,介绍了近期发改委推动出台的多项政策举措,并就“两新”政策、有效投资扩大、国产算力发展、零碳园区建设、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拓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准入障碍清理、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以及以工代赈等相关议题回应了媒体提问。现场共邀请到来自境内外的70余家媒体机构,80余名记者参与。

问答实录如下:

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发言人提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能否请您介绍一下首批园区的基本特征?园区建设单位将承担哪些责任?

李超回应:构建零碳园区,是我国在新能源技术、节能减排及污染治理技术方面由点及面、实现系统性创新的重要实践平台。作为零碳发展的前沿阵地,这些园区将为未来建设“零碳社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路径。

首批公布的52个园区具备五个主要特征。首先,地域分布相对均衡,全国各省份均至少有一个园区入选,体现了因地制宜的探索导向。部分新能源资源丰富、基础条件良好的区域也得到了适度倾斜。

其次,园区在本地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方面表现突出。通过因地制宜地推进“绿电直供”项目,预计建成后的直供比例将不低于园区总用电量的50%。

第三,绿色制造导向鲜明。园区主导产业聚焦新能源和先进制造领域,形成以绿色能源驱动绿色产品生产的良性循环。

第四,建设基础较为扎实。在52个园区中,24个园区正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24个园区已启动前期工作,具备一定实物工作量;另有4个园区已制定出明确的建设规划。

第五,预期环境效益显著。初步测算显示,首批园区建成后,单位能耗碳排放约为0.25吨/吨标煤,仅为目前全国园区平均碳排放水平的十分之一。

对于此次发布名单,还需强调以下三点:

其一,名单仅表明进入建设阶段。 国家级零碳园区设立了1项核心评估指标和5项引导性指标,只有园区达到相关标准并顺利通过验收,才能正式被认定为国家级零碳园区。

其二,未列入建设名单的园区仍可参与。 无论是否在名单之内,只要园区在建设过程中满足相关指标要求,均可申请验收,并在通过评估后获得“国家级零碳园区”认定。

其三,发布名单并非给予政策标签。 零碳园区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强、系统性要求高的长期工程。名单发布并非为了制造“政策洼地”,而是希望打造“绿色转型高地”。各地园区应科学制定实施路径,确保技术路线可行、工程项目落地、创新措施可执行,并保障资源和资金到位,避免盲目扩张和过度开发,切实回应社会各界对零碳“先锋区”“样板区”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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