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新规发布:安全能力划分为三级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公安部联合发布《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该规则旨在提升消费类网联摄像头产品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新规,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能力被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基础级、增强级和领先级。标识等级则以一星、二星、三星的形式进行区分,直观反映产品的安全水平。
网络安全标识作为反映产品网络安全能力的重要信息载体,其等级划分依据产品在安全防护、漏洞管理、软件更新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
基础级要求产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基本安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避免使用弱口令或通用默认口令、建立漏洞管理机制并及时修复漏洞、确保软件持续更新等。
增强级则要求产品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的网络安全能力,进一步提升其在数据保护和系统稳定性方面的表现。
领先级则代表国际先进水平,除满足更高标准的安全要求外,还需通过渗透测试等手段验证其抵御高级网络攻击的能力。
该规则适用于消费类网联摄像头产品的网络安全标识备案与使用。所谓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指由个人或组织购买并使用,具备音视频采集与处理功能,并支持互联网连接的独立设备。
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则不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摄像头设备。
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网络安全能力等级、标识有效期、检测实验室名称、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技术文件编号,以及备案信息码等。
备案机构需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标识信息查询服务,并及时公开产品制造商或检测机构的违规行为,以增强监管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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