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宣布4项食品检验与检测方法已废止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16号),明确废止四项食品相关的检验和检测方法。此举旨在根据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持续优化食品检测标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根据公告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在完成对《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BJS 201706)等四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跟踪评价后,决定予以废止。具体包括:
- 《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BJS 201706)
- 《畜肉中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普鲁卡因和利多卡因的测定》(BJS 201711)
- 《特殊食品渗透压测定》(BJS 202102)
- 《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KJ201710)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四项方法将不再具备法律效力,相关机构和企业在检测活动中应参照现行有效的标准执行。此举有助于提升食品检测技术的适应性与先进性,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持续升级。
公告发布单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