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4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顺利收官
福建省2024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近日顺利完成。本次统计覆盖了全省5866家重点工业调查企业、366座污水处理设施、55个生活垃圾处理场所、84个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以及35个储油库。通过对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及移动源污染情况的系统测算,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客观反映了该年度福建省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现状。
2024年,福建省废水排放总量为41.9亿吨。其中,工业源排放废水20.2亿吨,生活源排放污水21.7亿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废水0.03亿吨。从污染物种类看,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60.2万吨,较上年减少9.1%;氨氮排放量4.8万吨,下降11.1%;总氮排放量12.5万吨,同比下降4.6%;总磷排放量1.5万吨,同比降低6.3%。
在废气排放方面,福建省2024年共排放废气55.6万吨。其中,二氧化硫(SO₂)排放量为5.4万吨,同比减少5.3%;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为24.5万吨,同比下降4.7%;颗粒物排放量7.6万吨,减少11.6%;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为18.1万吨。
在固体废物方面,福建省全年共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7290.3万吨,同比下降0.3%。其中,综合利用量达6554.0万吨,同比增长1.7%;处置量为410.9万吨;贮存量为360.8万吨。
原标题:我省完成2024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