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布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完善治理体系,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正式发布《浙江省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系统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
总体目标
方案提出,到2027年,浙江省将基本实现建筑垃圾的市域产消平衡,同时建立起覆盖跨区域资源利用的机制。通过全过程管理制度的落实,将有效遏制非法倾倒等行为。计划使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设区市范围内(不包括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重点任务
强化顶层设计
- 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完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推动与详细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设施布局与用地需求。
- 健全多层级治理机制,构建“责任闭环、流程闭环、治理闭环”的管理体系。
- 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推动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同步更新,推进资源化利用的国家标准化试点。
- 加强人才支撑,建立专家库,推动高校与科研机构在建筑垃圾治理与资源化利用领域的合作。
深化源头治理
- 推动源头减量化,将减量目标写入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合同,并纳入投资概算。
- 落实备案制度,推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与施工许可并联审批。
推进分类处理
- 实行分类收集与处置,鼓励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资源化利用。
- 强化施工现场分类管理,推动分类贮存与就地利用。
- 规范装修垃圾管理,推动投放点与再生资源网络集约设置。
严格运输监管
- 制定运输车辆及船舶技术标准,推动绿色运输试点。
- 加强运输监管,利用物联网与监控技术实现建筑垃圾运输的闭环管理。
- 建立运输单位信用体系,强化信用监管与退出机制。
规范末端消纳
- 推动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将建筑垃圾消纳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计划。
- 规范设施运行管理,落实污染防治与安全责任。
- 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转移至资源化利用设施或处置场所。
推进循环利用
- 支持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推动技术创新。
- 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各类工程中的应用,完善产品认证与标准。
- 鼓励科技攻关,研发高效、智能化的分选与处理技术。
完善监管机制
- 强化数字监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推动数据共享与信息互通。
- 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全链条动态巡查机制,打击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
保障措施
方案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强化监督评估和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