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率先试点水表燃气表“二检合一”互认机制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长三角地区启动了民用水表与燃气表“出厂检定与首次强制检定合并实施”(简称“二检合一”)的互认试点。这是我国首次在区域范围内实现计量器具“一次检定、多地通行”,为推动计量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该试点将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
近年来,针对民用水表和燃气表在强制检定过程中出现的能力供需失衡、经费保障不足以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各地推进“二检合一”改革。改革实施后,检定效率显著提升,产品交付周期平均缩短了50%,每年可为相关企业节省运输、送检等成本达千万元级别。然而,随着改革不断深入,跨省销售的计量器具仍需重复检定的问题逐渐凸显,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制约了区域市场的深度融合。
作为我国水表与燃气表产业的重要集聚区,长三角地区企业对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检定结果互认的呼声日益高涨。此次试点精准聚焦这一需求,明确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核发的“二检合一”资质及检定结果在区域内全面互认,覆盖范围包括公称直径15毫米至40毫米的民用冷水水表,以及公称流量1.6立方米/小时至4立方米/小时的民用膜式燃气表。该政策从制度层面打破了行政区划限制,大幅缩短了产品从生产到投入使用的周期,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为确保改革稳妥推进,市场监管总局将构建“企业自查+市县监督+省级飞行检查”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牢牢守住民生计量的公平底线,保障试点工作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