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隐形冠军企业遴选通知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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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隐形冠军企业遴选通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优质企业培育步伐,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依据《浙江省加快优质企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浙制高办〔2025〕49号)及《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大企〔2025〕17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浙江省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的遴选与认定工作。

一、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条件与流程

(一)申报对象与基础条件

凡有意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需满足《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原则上,申报企业应为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对于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需达到省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的入库标准(详见附件1)。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方向,具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暂未完全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可作为“省单项冠军种子企业”一并纳入培育体系。

(二)申报与审核流程

1. 企业申报阶段:各申报企业须于4月20日前,通过“浙里雄鹰申报平台”完成线上申报,逾期将不再接受。

2. 初审阶段:各县(市、区)经信部门需在4月30日前,通过平台对本地企业进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提升整体推荐质量。

3. 复审阶段:各设区市经信部门负责对初审推荐企业进行复审,并于5月15日前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2)至平台,同时完成系统审核。

4. 入库培育:省经信厅将对申报企业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将纳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最终入库名单以系统审核结果为准。

5. 正式认定:经信厅将组织行业论证及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拟认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正式认定并颁发证书。

6. 动态监管:省经信厅对培育库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所有省单项冠军企业及培育企业须于5月30日前在平台上更新信息(2025年度数据可自动导入)。未按时更新者将被提醒处理,未按时填报的培育企业将被移出培育库,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二、隐形冠军企业的遴选与复审安排

(一)申报对象

隐形冠军企业实行限额推荐机制(见附件3),推荐时应兼顾企业规模,以中型企业为主。超出限额的申报将不予受理。2026年需复审的企业为2023年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隐形冠军企业。

(二)基本要求

所有新申报及复审企业应符合相关基础条件与要求(详见附件4、附件5)。

(三)工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1. 申报与复审:新申请企业和复审企业须于8月14日前,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在线填写《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6)和《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复审申请书》(附件7),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8)。

2. 初审职责:各地市经信局需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审查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确保申报信息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对于未通过复审的企业,需提供具体原因。

3. 推荐报送:各设区市经信局需在8月17日至8月31日期间集中开展初审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正式推荐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厅。同时,附件6、7的纸质材料各一份需邮寄至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296号)。

联系方式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咨询:

  • 事项咨询:余老师,电话:0571-88229851
  • 平台技术支持:高老师,电话:0571-87113551

隐形冠军企业申报咨询:

  • 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处:刘恒,电话:0571-87056929
  • 浙江省中小企业促进中心:陶圆,电话:0571-85155007

点击“阅读原文”可获取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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